VGM ,這個世界海事組織(IMO)在7月1日全球推出的新規,給本來就不平靜的航運業又找了點“麻煩”,當然也有不少方面借機多了營收項目,比如碼頭的過磅費以及船公司的VGM申報費用。萬幸的是這個新規似乎也沒怎么影響到大家日常的海運出口操作!
隨著7月1日至10月1日所謂的三個月“寬松期”或稱“靈活期”的結束,根據當初國際海事組織以及各大船公司對于VGM的“先松再緊,先有再準”的策略,目前看來VGM在三個月寬限期后已有趨緊之勢,畢竟在“嚴格執法”的同時又能增加收費罰款的收入,對于對盈利如饑似渴的碼頭和船公司都是樂見之事,不過廣大外貿和貨代企業還是也多用心對待了。
未提交或者晚提交VGM的風險來自于各大港口與船公司上“NO VGM NO LOAD”的統一規定,以及由于遞交延誤,重量誤差超標和更改產生的高額罰金:
VGM在我國的實施之路逐漸趨于明朗。(對于集裝箱VGM可點擊關于VGM,你想知道的都在這里了查看更多的細則)
隨著VGM在全球范圍的深入實施,通過相關技術支持和操作流程的優化,及各碼頭與船公司的大力配合,世界航運理事會(WSC)最近宣布的數據連同來自不同集裝箱碼頭的反饋表明,當前貨箱VGM達標率高達95%以上。
現在,IMO向其成員國建議的三個月寬限時期已結束,IMO敦促各主管當局采用切實和務實方式來實施SOLAS 公約有關所有裝貨集裝箱在裝船之前具備驗證總重量(VGM)要求的修正案。
英國聯運保賠協會(TT Club)認為,雖然自7月1日引用貨箱VGM以來報道的法規遵守程度令人鼓舞,但仍有許多工作需做,以達到VGM準確認證和法規能夠普遍實施的程度。
WSC在9月初告知IMO相關小組委員會,其成員船公司用于海運的每個裝貨集裝箱制成VGM的要求得到滿足,并未對國際集裝箱供應鏈帶來任何可感知的干擾。達標率從7月1日起穩步上升,并且該上升趨勢會繼續。
其風險管理總監Peregrine Storrs-Fox評論稱,這種對VGM要求的高度認識以及遵守情況的外在跡象確實令人鼓舞。然而實際的稱重過程、申報的VGMs是否準確仍有待觀察。
某些碼頭和承運人自7月起一直在接洽那些貨箱VGM顯然不準確的托運人。有關事例證據表明,托運人基本上在簡單地把集裝箱的皮重添加先前申報的貨物重量得出貨箱VGM。
Storrs-Fox稱,雖然托運人承認提單或報關單與VGM之間有差異這點是肯定的,但僅靠添加集裝箱的皮重是不夠的,行業需要對通過稱驗獲得的貨箱準確重量作比較以具備合規狀況的真實數據,以獲得經認證的VGMs。這嚴格來說是不符合VGM關于重量不得超過+- 5% 或1噸之規定!
在IMO建議為期三個月的寬容式實施期限結束后,Storrs-Fox強調稱,對監管機構來說,要在全球達到統一實施標準方面仍需要繼續努力,包括對不符合要求的托運人給予同樣的容許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