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將于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相比原標準,新標準在超限方面明顯收緊,六軸貨車車貨總重由原來的55噸降為49噸。意味著,公路貨車運輸運費單價將會上調。
按照新標,2軸貨車車貨總重不得超過18噸;3軸貨車不得超過25噸,3軸汽車列車不得超過27噸;4軸貨車不得超過31噸,4軸汽車列車不得超過36噸;5軸汽車列車不得超過43噸;6軸及6軸以上汽車列車不得超過49噸,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46噸。同時,還對車貨長寬高進行了明確:總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4米,車貨總寬度不得超過2.55米,車貨總長度不得超過18.1米。
有分析表示,9月21號起半掛車減噸,總重不得超49噸,理論上運費必定有所上調,原來總重(55T)-車皮(15T)=實際載重(40T), 以現在運費200元/噸為例,運費為8000元/車,現在運費總金額不變,實際載重為: 總重(49T)-車皮(15T)=實際載重(34T),運費單價為8000元÷34T=235元。長途運輸9月21日以后運費成本將比現在高出每噸約35元。
此外,車輛違法超限運輸的,由公路管理機構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和危害程度,按新規給予一定處罰。
下面為您來盤點一下,為了貫徹執行新規,過渡期內各地路政及公司對政策落實情況。
新標準的發布、執行對于物流公司來說影響很大,圖中的福建的一個物流公司為了積極回應新規定的實施,針對自己的半掛車進行了相應的調整,并且通知客戶在9月21日正式開始后,運費將進行上調。
上圖為山西運城告訴收費站路口的新政策的公告牌,不僅全面的介紹了所有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的認定標準,并且以圖文+表格的形式展示給過往的運輸從業人員,非常的通俗易懂。
為了貫徹執行新規,南北運輸公司也在積極的進行整改,并且在公司園區內以拉紅色條幅的方式以起到警示的作用。對于本次新規的普及,物流企業也標明了積極配合整改的決心。
這種類似的情況在山西交口水興煤業有限公司所發出的新規通知中也有所體現,在介紹不同車型的總重限定是存在明顯的紕漏,例如同樣把所有的六軸車規定限重為49噸。雖然從本月1日起已經開始執行新規,但是出于對政策理解的疏忽,也實在很難從源頭規范治超,也容易產生誤導。
雖然各地對新規的響應比較積極,但是對于規定的要求個別公司理解的并不透徹,以湖南聯正倉儲有限公司為例,在給出的客戶函告知中,六軸及以上車輛的車貨總重統一定義為49噸,并未提及6X2車型限重為46噸,容易讓人產生歧義。